FAQ
香港物業投資 – 我們的程序指南
免責聲明:以下提供的信息只是住宅物業典型租賃程序的粗略概述。它不構成法律或專業建議。建議讀者就特定情況下遇到的問題尋求法律或專業建議。翡翠置業(香港)有限公司對與本文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下信息概述了從買方角度購買住宅物業的典型程序
(在需要抵押貸款的情況下)
1)評估個人的財務狀況
對於需要抵押貸款購買房產的買家,買家應諮詢其銀行,以獲得其可有權獲得的最高抵押貸款的初步評估。這將有助於購買者評估他/她的預算。
2) 提交報價
在找到您選擇的房產後,購買者需要指示他/她的銀行家對房產進行估價,以了解購買價格是否合理。代表市場價值以及他/她是否能夠以可接受的還款條件獲得抵押貸款。
然後,購買者需要指示他/她指定的代理人向房東提交報價。購買者需要註明以下信息:
- 購買價格
- 完成時間:標準完成時間為2個月,從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之日起計算
3) 簽署臨時買賣協議
協助起草臨時買賣協議,該協議通常是買方和賣方簽署的兩份合同中的第一份。這是一份由包括代理商、賣方和買方在內的各方簽訂的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在簽訂協議之前,代理人必須向買方提供最新的房產土地搜索報告。土地搜索是政府土地登記部門存儲的文件。它表明財產的註冊所有者和針對其登記的產權負擔(如果有)。買方應要求代理人解釋土地搜索中顯示的信息。
在此階段,買方需要提交相當於購買價格 5% 的初始定金,以便由賣方律師持有股份。
買方需要指定一名律師代表他/她管理交易和轉讓文件。
然後,購買者需要正式申請抵押貸款。買方需要提供:臨時買賣協議、香港身份證副本、收入證明及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4) 簽署正式買賣協議
正式買賣協議通常是您與供應商之間直接簽訂的最終協議。簽署正式買賣協議的日期通常為簽署臨時買賣協議日期起計兩週。
在這一天,購買者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進一步訂金:相當於購買價 5% 的金額,應付給賣方律師
按揭貸款申請獲銀行批准後,銀行通常會發出融資函,註明貸款條款。銀行將指示買家的律師準備相關抵押文件供買家簽署。買方的律師將安排提取抵押貸款,為完成做好準備。
5) 竣工日/鑰匙交接預約
在交割日或之前,買方需要向買方律師支付購買價的餘額(即購買價與按揭貸款金額之間的差額)、律師費和印花稅。此外,購買者還需要執行財產轉讓。
在完成日期,買方的律師將把剩餘的購買價格連同房產轉讓一起發送給賣方的律師。
密鑰交換通常發生在賣方和買方律師之間。然後,買方將從買方律師處領取鑰匙。
賣方律師會在完成後的一定時間內,將賣方執行的轉讓書以及賣方過往的按揭貸款(如適用)發送給買方的律師。
完成登記後,房產的業權契據將發送至買方的抵押銀行保留。